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按照《诸城市政府公开信息编写规范》规定,分类和编排信息。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本机关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zhucheng.gov.cn/wbj/jyj/。同时,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和制作印刷品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1)通过政府网站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在线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市政府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zhucheng.gov.cn),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给市政府办公室(请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立即答复的,将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 称: 诸城市教育局
办公地址: 诸城市文化路21号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 0536—6063410 6061453
传 真: 0536—6061453
电子邮箱: zcsjyjyjs@wf.shandong.cn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电话:6080958,6063410,传真号码:6061453,通信地址:文化路21号,邮政编码: 262200接待投诉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